同济大学工程管理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在国内起着标杆和引领作用。结合同济大学工科背景及“双一流”平台,依托经管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A+学科)的专业师资和国际化平台,与国内工程实践发展相适应、与国际专业资质相结合,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掌握现代管理方法、具备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工程管理人才。
同济MEM项目获国际权威机构认可,首批通过IPMA、PMI-GAC等国际认证,也是目前国内唯一同时获得AACSB、EQUIS国际顶尖商学院认证的工程管理专业。
2026年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人数为120人,其中拟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人数为45人,拟招收统考硕士研究生人数为75人左右。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人数和报名考试情况确定。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202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详见我校各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说明。
④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全日制项目学制为2.5年,具体参照入学当年培养方案执行。
工程管理硕士实行单独备案收费,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备案为准,2026级全日制项目学费标准为16.8万元,分两年缴纳,第一年、第二年分别缴纳总学费的50%。
对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济大学设有完善的奖助体系。凡纳入奖助体系的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入学后可获得8000元/学年的全额学业奖学金。上述类型硕士研究生还可获得不少于600元/月的助学金,每年发放10个月。此外,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均可申请助教和助管岗位,获聘后可得到额外资助。所有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可参加有关专项奖学金评定。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10月27日每天9:00-22:00。
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10月13日每天9:00-22:00。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考前10天左右,经我校确认准考资格的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025年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025年12月20日上午8:30-11:30:(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2025年12月20日下午2:00-5:00:(204)英语二。
工程管理硕士(MEM)全日制项目在学校基本分数线上确定本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以及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同济大学MEM官网(https://mem.tongji.edu.cn)公布复试安排。
工程管理硕士(MEM)全日制项目根据学校分数线、项目招生计划、考生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在学校基本分数线上确定本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以及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tongji.edu.cn)公布复试安排。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不符规定者不予复试。
(1)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身心健康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
(2)对未通过同济MEM项目复试,但达到教育部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者,可自愿调剂到其他学校录取。
(3)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MEM考生,须将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转入同济大学,按有关通知寄送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
(4)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我校相关规定。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